通常来讲,股东个人所欠之债一般不会直接对公司账户进行查封。
因为股东和公司在法律层面属于相互独立的主体。
但要是出现特殊情况,结果或许就会不一样。
倘若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来躲避债务,并且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债权人就可以主张揭开公司的面纱,让公司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就有很大可能会对公司账户采取查封等相关措施。
另外,要是股东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为一谈,难以分辨清楚,债权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对股东的债务负责,这样也就可能会对公司账户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