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和专利权人要变更的话,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当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发出来之后,申请人得在收到通知书的那天起 2 个月之内把变更费给交了。
这个变更费的数额是 200 元。
要是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截止那天还没交或者没交够,那就相当于没提出变更请求。
另外,像著录项目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等等这些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方式,也都有各自的规定。
大家得注意,具体的费用标准可能会因为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变化,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总之,在进行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变更这个事儿的时候,一定要按时、足额地缴纳相关费用,这样才能保证变更手续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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