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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三种表现

挪用资金罪主要有这三种表现。

第一种就是把本单位的资金拿过来给个人用,或者借给别人用,要是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去,这里说的“数额较大”通常是 3 万元到 10 万元以上。

第二种,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比较大,并且拿去做营利活动,像拿去投资,买股票之类能获得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三种就是拿去做非法活动,比如说赌博、走私这些。

只要做了上面这三种行为当中的一种,而且达到了相应的追诉标准,那就很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在司法实践里,会把各种具体情况综合起来去判断,这样就能准确地认定到底有没有构成这个罪。

最新修订: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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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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