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当场裁决是仲裁程序里的一种情形。
仲裁庭具备这样的权力,能够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所呈现的证据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开庭的当下就做出裁决。
其优势十分明显,效率极高,能够快速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极大地节省了时间成本。
不过呢,这就对仲裁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他们必须在开庭之前对案件材料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准备。
对于当事人来说,倘若遭遇这种当场裁决的情况,首要的就是要保证自己的证据足够充分,并且在开庭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展示出来。
倘若对当场的裁决结果不满意,通常可以按照仲裁规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但必须要满足法定的事由,像仲裁程序存在违法之处、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