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方有重婚行为,即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对外以夫妻相称且持续稳定;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方身体造成伤害;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而感情不和只是较为宽泛的离婚理由,并不属于法定的可要求赔偿的过错情形。
不过,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以及财产的具体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这虽与赔偿有所不同,但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过程更加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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