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要依据是这样的: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指出,要是故意毁坏了公私财物,并且数额比较大,或者还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那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缴纳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过,“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这些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这一罪名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把公私财物给毁灭了,或者损坏了,而且数额得比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才行。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也就是说,犯罪者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公私财物被毁损,却依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或者是放任不管这种结果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