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这一行为,是检察院基于有证据能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才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在后续的刑事诉讼进程里,随着侦查机关持续调查取证,往往会有新的事实或证据被发现,这就可能引发罪名的变更。
就像一开始以涉嫌盗窃被批捕,可随着调查的深入,却可能发现其实是职务侵占等其他罪名。
而且,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也有很大可能会变更罪名。
到了审判阶段,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的罪名,同样有可能与批捕时的罪名不一样。
这充分说明,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罪名是存在变化可能的,不能因为批捕就认定罪名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