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裁决书必须由仲裁员签名,同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
一旦仲裁员未签名,那就属于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形。
在此种状况下,当事人能够依据仲裁法的具体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自身的异议。
仲裁委员会会对这一情况进行细致的审查,倘若确实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那么极有可能会对仲裁裁决的效力产生影响。
倘若仲裁委员会没有纠正这一程序错误,当事人便可以向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
法院将会对仲裁程序是否合法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以此来决定是否撤销仲裁裁决。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