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能够察觉到或者理应察觉到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还有知道义务人那一天开始计算。
要是有别的法律另有规定的话,就按照那规定来。
像身体被伤害了要求赔偿、卖出去的商品质量不合格却没声明、拖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租金、寄存的财物丢失或者损坏,这些情况的诉讼时效就是一年。
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产生争议后去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是四年。
不过,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之后,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了,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为理由来抗辩;要是义务人已经自己主动履行了义务,那就不能再要求人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