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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期限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期限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11-22 11:38:34 已帮助15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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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期限

一般来说,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也就是六个月。

要是碰到特殊情况,只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就可以把期限延长。

这里要记住,监视居住通常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要是他们没有固定住处,那就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像那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情况,如果在住处执行可能会影响侦查工作,那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能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而且,只要不是没法通知的情况,在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就一定要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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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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