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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利害关系

口头遗嘱利害关系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11-22 11:45:37 已帮助2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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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利害关系

口头遗嘱,就是当遗嘱人处在危急状况的时候,通过口头这种形式立下的遗嘱。

它的利害关系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要是危急情况结束,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来立遗嘱,那之前立下的口头遗嘱就没啥效力。

并且,口头遗嘱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行,这些见证人得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跟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有啥利害关系。

要是见证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存在利害关系,那就可能让遗嘱无效,进而影响遗产的分配。

比如说,继承人的配偶充当见证人,因为她的利益跟继承人是相关的,这就可能会影响见证的公正性。

所以,在设立口头遗嘱的时候,一定要确定危急情况是真的存在,而且得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现场,这样才能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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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徐卫东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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