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的开庭时间,通常是由仲裁机构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去安排的。
一般来说,在受理了案件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就会通知双方当事人。
这里面具体的时间长短,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仲裁机构的工作安排之类的因素而有所差别,通常是在 15 天到 60 天这个范围之内。
当事人得让自己的电话一直保持畅通的状态,得及时去留意仲裁机构发的通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准时去参加开庭。
要是当事人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办法按时参加开庭,就得提前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或者变更开庭的时间,并且得把理由说清楚。
要是不这样做的话,那就可能会被当作是放弃参加开庭,到时候仲裁庭就有可能根据已经有的证据去进行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