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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已退伙责任承担

个人合伙已退伙责任承担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10-31 16:32:22 已帮助28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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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已退伙责任承担

退伙人需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所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起无限连带责任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切实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然而,倘若在退伙之时,与其他合伙人达成了关于债务承担的特殊约定,并且此约定已获得债权人的同意,那么便按照该约定来承担责任。

比如,约定退伙人仅以其退伙时的财产份额为限,对部分债务承担责任等情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出现争议,通常会依据合伙协议、退伙协议等相关书面文件进行判断。

倘若没有书面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退伙人依旧要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在退伙之时明确债务承担的相关事宜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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