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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移送管辖条例

刑诉法移送管辖条例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11-22 09:09:35 已帮助25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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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移送管辖条例

刑事诉讼法》里的移送管辖条例是这样的: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利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去审判那些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同时也可以让下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交给其他人民法院来审判。

要满足移送管辖的条件,得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法行使管辖权,或者是人民法院之间因为管辖权产生了争议,而且怎么协商都商量不出个结果。

在进行移送管辖的时候,必须得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

一旦作出了移送决定,就得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和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得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这个案件不属于自己本院管辖,那就得按照相关的规定把案件退回去或者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保证刑事案件都能得到合适的管辖和审理,从而保障司法的公正以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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