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跟别人一起住”通常得从这些方面来认定哈。
首先,得有配偶这个前提,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得是合法存在的。
其次,得有和别人一起住的实际情况,这种住可不是偶尔见个面啥的,得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再者,同居的双方得有共同生活的外在表现,就像一起住在同一个地方,有共同的生活起居安排之类的。
在认定的时候,得把双方的居住情况、经济往来、社会交往等好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
要是符合上面说的这些特征,那就可以认定为有配偶跟别人同居,没过错的那一方在离婚的时候还能主张要损害赔偿之类的权益。
不过,具体到底能不能认定,还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和相关的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