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退侦到检察院,这就表明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有一些情况需要进一步去调查或者补充证据,所以侦查机关就把案子退回到检察院。
有可能是证据不够充足,或者事实不太清楚,又或者存在其他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检察院会对退回来的案子进行仔细审查。
要是觉得需要补充侦查,就会把案子再退给侦查机关,让他们去补充。
而且补充侦查最多就两次,每次的期限是一个月。
要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之后,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那就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当事人来说,得积极地配合侦查机关和检察院的工作,把相关的证据和信息都提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