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说的就是故意去破坏燃气或者其他那些易燃易爆的设备,这种行为,足够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这罪所侵犯的客体,那就是公共安全,意思就是不特定的很多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的公私财产的安全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从客观方面来看,就是真的做出了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的举动,而且这些设备得是正在被使用着。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这里面包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就是说,明明知道自己的这个行为会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还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出现。
要是真的做出了上面说的这些行为,并且还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那可就要受到很严厉的法律制裁,绝对不会轻易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