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撤诉的。
为啥?因为这类犯罪,不但伤害了单个儿童的人身权益,还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产生了危害,所以得由国家的公诉机关依法去提起诉讼。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要是被害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愿和解,那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和解。
对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那人民检察院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从宽处罚。
总而言之,故意伤害儿童罪通常是不能随随便便就撤诉的,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到底能不能和解以及后续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