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这个原则,说的是在租赁关系一直存在着的时候,就算所有权人把租赁物给了别人,这对租赁关系可没啥影响,买受人可不能因为自己成了租赁物的主人,就不承认原来的租赁关系存在,还让承租人把租赁物还回来。
不过,有时候会有“虚假租赁”的情况出现,就是双方一起串通,故意虚构出一个租赁关系来对抗第三人。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要是第三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个租赁关系是假的,那他就可以说自己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然后让承租人把租赁物还给自己。
在司法实践里,要判断租赁关系到底是不是真的,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像租赁是什么时候形成的,租金有没有按时支付,租赁物实际是怎么使用的等等。
要是发现有虚假租赁的情况,那相关的合同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