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仅剩下财产问题进行开庭审理时,首要任务是清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在婚姻存续期间,诸如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以均等分割为主要原则,而适当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予以照顾则是例外情况。
倘若涉及房产,那就必须查看其购买时间以及出资状况等。
若是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都有责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来源等。
倘若存在隐匿或者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对其进行少分甚至不分的处理。
最终,法院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主张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