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主要就是围绕着犯罪构成要件来展开的,目的就是努力去证明被告人压根就不构成犯罪。
而量刑辩护,是在被告人已经被判定有罪的前提下,针对那些量刑的情节去提出辩护的意见,像自首、立功、从犯、初犯、悔罪表现之类的,通过这些来争取让被告人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结果。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当中,这两种辩护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要是无罪辩护能够成功,那自然就不用再进行量刑辩护;可要是无罪辩护没被认可,那量刑辩护就可以成为一个特别重要的去争取从轻处罚的办法。
律师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把无罪辩护和量刑辩护这两个策略运用得合理恰当,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去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具体的规定以及操作方式会因为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