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于交通事故依简易程序获得赔偿之后,却意外发现有骨折情况,那便很可能存在赔偿不足的状况。
首先得审视先前的赔偿协议,看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明显有失公平之处。
倘若存在,便可依照《民法典》里有关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条款,试着与对方进行协商,重新明确赔偿的数额。
倘若协商无果,那么便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必须提供骨折方面的医疗诊断证明以及病历等证据,以此来证实骨折与该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并且之前的赔偿并未将这部分损失涵盖在内。
这样一来,就能够要求对方补充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倘若因骨折而引发了新的误工情况,还需赔偿误工费,同时也应包含护理费等相关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