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有个规定就是管辖权异议得在提交答辩状的那段时间给提出来。
一般来说,被告从收到起诉状副本那天起,15 天内就是答辩期。
要是法律对答辩期有特别的规定,那就得按照那个规定来。
就像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的答辩期可能会变长。
要是没在规定的这个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还应诉答辩了,那就当作受诉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不过要是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不算。
一旦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就会去审查这个异议。
要是异议是成立的,那就会裁定把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异议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