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就是说一个人已经有配偶了,还又跟别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别人有配偶,还跟人家结婚。
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能认定是重婚罪。
第一种,就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还没结束的时候,又去跟别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第二种,虽然没去登记结婚,但是有配偶的人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
这里说的“结婚”,既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那种法律上的结婚,也包括大家都觉得他们是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周围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种事实上的结婚。
重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得是故意的,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有配偶或者对方有配偶,还非要跟人家结婚或者同居。
要是只是偶尔通奸之类的行为,那可不算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