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争端经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极为重要的终局性和约束力。
终局性方面,仲裁裁决一旦作出,一般就具备了最终定论的效力。
这就像一场比赛的最终判决,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争议事项向仲裁机构重新提起仲裁,确保了争议解决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在约束力方面,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着强大的制约作用。
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裁决内容去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一方得按时支付款项,另一方得按时交付货物等。
在执行环节,如果有一方不愿主动履行仲裁裁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在跨国贸易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执行仲裁裁决时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比如要考虑相关国家是否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缔约国等,这会对仲裁裁决的执行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