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税款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构成偷税漏税。
偷税,指的是纳税人故意违背税收法规,借助欺骗、隐瞒等手段来逃避纳税,像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又或是在帐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等行为。
而漏税呢,通常是因为纳税人对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不熟悉,或者是由于工作时粗心大意等原因,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了税款。
倘若只是因为计算出错、对税收政策理解出现偏差等并非主观故意的原因而少缴税款,一般就属于漏税行为,在税务机关察觉后及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等就行。
但要是出于主观故意去少缴税款,那就很可能构成偷税了,这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既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得被处以罚款,要是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