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逮捕方面,它主要针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展开细致审查。
这一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考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比如,需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若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险性发生,便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则可能不予批准逮捕。
除此之外,该科室还承担着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职责。
一旦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取证等行为,它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进行纠正,以确保侦查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保障司法的公正与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