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婚前有一方凭借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的首付:在婚后,倘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当面临离婚时,这套不动产需由双方通过协议来处理。
倘若协议无法达成,那么法院将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同时,尚未归还的贷款也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而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购买价加上已还利息),再乘以房屋现价值,最后除以 2。
另外,如果婚后一直是用个人财产来偿还贷款,并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那么此房屋就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