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两种会被限制减刑的死缓情况主要是这样的:一类,就是那些有累犯情况的,还有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些行为,或者是犯了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然后被判处了死缓的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会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等各种情况,同时决定对他们进行限制减刑。
这样做,主要是想在刑罚执行的时候,对这类罪行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很大的罪犯,从程度上稍微严格一些,以此来体现刑罚的公正性和威慑力。
另一类,要是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了,那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得有二十五年;要是从死缓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也得有二十年。
这就既体现了对这类罪犯要从严惩处,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刑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让刑罚的执行更有依据和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