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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

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11-24 11:57:34 已帮助18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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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民事自诉案件都是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要是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那就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

这里的犯罪地,包含着犯罪行为发生的地方以及犯罪结果出现的地方。

就像在故意伤害这个案子里,实施伤害行为的那个地点就是犯罪行为发生地,被害人受伤后去就医的那个地点就是犯罪结果发生地。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非法律有另外的规定,不然就按照这个来。

要是一个案子涉及到好几个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那原告就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去提起自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让法院更容易收集证据,能更清楚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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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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