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就是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出现了一些情况,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把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给解除了,像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类的情况。
这种辞退通常是用人单位主动去做的,并且得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行。
除名,是用人单位针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却经常旷工,就算被教育了还是不改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办法。
除名主要是根据职工的行为表现来决定的,而且往往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简单来说,辞退主要是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形来进行的,而除名更侧重于对职工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理。
在适用的条件以及程序等方面,这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