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股东会拥有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权利。
依照相关法律,股东会会议被划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倘若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针对某些事项,股东能够借助通讯方式参与股东会会议并进行表决。
然而,这前提是公司章程中需明确准许此种方式,同时要确保通讯手段能够让股东充分地表达自身意见、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像一些上市公司,就常常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来召开股东会,这样做既能提升效率,又能方便股东参与。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公司务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行事,唯有如此,才能保障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让公司的决策过程更加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