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仲裁缺席裁决主要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当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就中途退庭,此时仲裁庭便可以进行缺席裁决。
这一规定的目的极为明确,就是要保障仲裁程序能够顺利推进,防止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时间或者阻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庭会凭借已有的证据材料、实际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裁决。
然而,仲裁庭在作出缺席裁决的过程中,始终都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的仲裁程序以及证据审查等规则,以此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让每一个仲裁裁决都能经得起检验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