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一审审限是 6 个月,简易程序则为 3 个月。
这涵盖了从立案开始,历经开庭,直至宣判的整个流程,并未对开庭到宣判设定单独且明确的法定时间限制,不过法院得在上述审限内完成结案工作。
刑事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一般应在受理后的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像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同样也没有针对开庭至宣判的特定时间规定,而是整体处于审限范围之内。
在司法实践里,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收集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合理地安排从开庭到宣判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