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在判决生效后,倘若被保全人履行了自身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应即刻解除保全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执行程序开始之后,保全措施一般能够被解除,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通过执行程序能够对申请人的权益予以保障。
倘若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解除保全。
在判决之后,如果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交付了特定的物品等,被保全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法院在经过审查核实之后,会尽快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并执行解除保全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