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规定时间未去开庭,将引发严重法律后果。
此情形在法律范畴内,对原告而言称作“按撤诉处理”,对被告则是“缺席判决”。
就原告而言,被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会按撤诉处理。
若之后仍想继续诉讼,就得重新起诉,这无疑会增添时间、精力的消耗以及诉讼成本的增加。
而对于被告,同样在被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会被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被告因未能到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等,而处于不利境地。
倘若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庭,像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争取重新安排开庭时间,避免因未到庭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