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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缓刑是否折抵

拘留与缓刑是否折抵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10-31 21:48:23 已帮助1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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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缓刑是否折抵

缓刑乃是附条件而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倘若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曾被先行羁押,像拘留这类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所经历的时间,是能够用来折抵刑期的。

详细来说,倘若判处的是管制,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话,每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二日;要是判处的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每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然而,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的,这里不存在折抵的情况。

但要是缓刑被撤销了,在执行原判刑罚的时候,之前被拘留等羁押的那段期间,就得按照前面所讲的规定来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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