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在以下这些情形下应当进行解散。
其一,当合伙期限到了,而合伙人又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时候。
其二,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像约定了特定项目完成后就解散,那在该项目完成时就必须解散。
其三,全体合伙人都决定要解散,这充分体现了合伙人的自主决定权。
其四,合伙人的数量不满法定人数且持续三十天,像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有限合伙人这种情况。
其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达成或者无法达成,比如以开发某块土地为目的而成立的合伙企业,土地无法开发且没有其他办法实现目的时。
其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其七,还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原因。
这些情形涵盖了从协议约定到外部因素等多个方面,确保合伙企业能在合适的时机合理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