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即将自、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产假前工资应当包括正常出勤的工资,即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
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的相关内容如上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