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法》第九条是这样规定的:要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要么拖欠劳动报酬,要么没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又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那劳动者就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去进行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得按照法律规定去处理这些事情。
这个条款主要就是为了守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旦用人单位有了上述拖欠款项之类的行为,劳动者就可以马上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而劳动行政部门也有自己的责任,要对这些情况展开调查,然后进行处理,督促用人单位把该支付的款项都给支付了,这样就能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权益,也能让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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