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受方):
根据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拥有产权的房屋卖给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地址: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2、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户型为 室 厅
3、附带车位: 个,类型:
4、房屋用途:
5、建成年份: 年
第二条 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1、该房屋(含车位)买卖成交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该房屋价款。
3、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房屋价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钥匙,购房交款凭证,水卡,电卡,燃气卡,该房屋其它相关资料。
第三条 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因集资建设该房屋发生的退还或补交费用,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行为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
4、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所产生的物业费、卫生费、维修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由甲方承担缴清,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承担。【江苏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版】
5、本合同签订后,该房屋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补充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起 年内,乙方应办理该房屋过户。因乙方未办理该房屋过户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须给予赔偿。
2、本合同签订后,即使该房屋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都不得对本合同履行提出额外要求。
第五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意一方违约时,需向对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合同房屋总价款20%计算。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通知
双方按照本合同注明的通讯方式进行联系,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产权共有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