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
证据证明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责任认定有误,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
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根据《
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理由和
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
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