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主要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大致包含这么几项。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来算的,一般按二十年。
不过要是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那每增加一岁就得减少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来计算。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还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算。
被扶养人要是未成年人,就计算到十八周岁;要是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就计算二十年。
同样,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另外还有其他费用,像丧葬费之类的,得按照相关规定来计算。
具体的数额,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