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法全文累计旷工几天开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劳动法中对于旷工几天才可以解除,没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进行约定。最少规定连续旷工3天才可以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你已经符合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