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让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三是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城乡并轨,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他居民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是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乡家庭,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多种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让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
此外,还对全市城乡困难家庭的中职学生统一资助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