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1:1 加班费指的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时候,会给基本工资支付 1 倍作为加班工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是 1:1 加班费,那这种约定可就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工资的 300%来支付加班工资。
比如说,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 100 元,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那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 300 元的加班工资(100×300%)。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好好商量,让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商量不好,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