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那一天开始算,在两年之内,行政机关得督促当事人把处罚决定给履行了。
要是当事人没履行,行政机关就可以通过加处罚款,或者申请法院去强制执行等办法来处理。
不过,如果事情涉及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还有金融安全,并且已经产生了危害后果,那执行期限就不会被两年给限制。
法律规定这个期限,主要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赶紧把处罚决定给执行了,这样能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嘛。
同时,也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得因为时间太长了,导致执行起来困难或者当事人的权利受损。
要是超过了执行期限还没执行,当事人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异议或者去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