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羁押期限最长大概能有 7 个月。
在侦查阶段,羁押期限一般是 2 个月。
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结束的案子,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能再延长 1 个月。
像那些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子,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只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就可以延长 2 个月。
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照前面说的规定延长期限后还是不能侦查终结,那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 2 个月。
到了审判阶段,普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 2 个月,最迟不能超过 3 个月,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是可以依法延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