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要是当事人申请撤诉,那案件受理费就能减半交纳。
这案件受理费一开始是由原告先预交的,原告从接到人民法院让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第二天起,得在 7 天内把钱交了。
要是反诉案件,那就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在提起反诉的第二天起 7 天内预交。
要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没按时足额预交诉讼费用,然后被按自动撤诉处理,那案件受理费就得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来负担。
还有,要是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才提出要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那减少请求数额那部分的案件受理费就得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来负担。
所以说,撤诉之后符合条件的诉讼费是会退回来的,具体能退多少以及怎么退,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