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中,关于办理时长的规定为:
2、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60个工作日;
3、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需要1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